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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章 上头(第2/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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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宿醉的原因,郑凡到现在也不是很饿,只是默默地用勺子喝着碗里的鸡汤。

野人王见状,笑了笑,也就没再客气,开始大快朵颐。

谈事不差吃饭的功夫,

郑将军再抠抠搜搜,还不至于吝啬一顿饱饭。

大概二十分钟后,见野人王终于吃饱了,放下筷子,开始拍肚皮。

郑凡也就拿起桌上的白布,押了押嘴角。

这种姿态,让野人王也是微微有些诧异。

这时,

客氏送上来两杯茶,一杯给了野人王,一杯给了郑凡。

野人王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赞叹道:

“好茶。”

郑凡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然后,

“嚯嚯嚯嚯…………荷………退!”

将漱口的茶水吐入了客氏另一只手拿着的小铜盆内。

“………”野人王。

用餐完毕,

郑凡身子微微后靠在椅子上,目光,平视着野人王。

瞎子不在这里,所以这第一轮交锋,得由郑凡自己本人来主持。

梁程不合适做这个工作,他会打仗,但不是很擅长这方面人际往来,想当初其漫画的前传里,介绍过他曾经就是因为性格过于刚硬不愿意低头,所以曾遭受过“狡兔死走狗烹”的下场。

樊力这个憨憨,也不适合来对话,郑凡害怕樊力把野人王给噎死。

至于薛三,

嗯,

坐在这儿,有辱国格。

吃饱喝足的野人王也马上进入了状态,

泪珠子,

当即就滴落了下来。

没有情绪的酝酿,也没有用什么蒜头擦眼睛,

说入戏就入戏;

“伯爷,我……我……我好难啊。”

看到这一幕,郑凡忽然有一种自己找到了一个高水平飙戏对手的感觉。

郑凡没急着说话,而是让野人王继续表演。

野人王哭哭啼啼了一阵,

最后,

见郑凡没反应,

也就当即说收就收。

因为他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郑凡没兴趣和自己玩儿虚的那一套,眼前这位燕人新晋伯爷,他更喜欢直接一点儿的方式。

搞清楚对方喜欢的风格,才能对症下药。

野人王当即开口道:

“伯爷,想要雪原为您所用么?”

郑凡点点头,道:

“想。”

没什么不好承认的,也没什么不敢承认的。

这里,都是他郑凡的人,他就算是对野人王说,我想当皇帝,也半点事儿没有。

野人王闻言,马上道:

“那伯爷您就用得了小狗子,小狗子现在一无所有了,不需要回雪原,小狗子就知道,原本支持我的那些部族,这会儿都在遭受来自其他部族的侵袭和吞并。

但雪原,小狗子我熟啊,哪家和哪家有恩怨,哪家和哪家是世仇,哪家可以利用,哪家可以打压,哪家可以扶持,种种一切,小狗子我都懂啊。

伯爷要是想要将雪原整合成自家的后花园,那小狗子一定能帮到您。

小狗子会做您最为忠诚的猎狗,帮您看家护院。”

郑凡拿出一把曾经从阿铭那里借过来却一直没有还回去的锉刀,开始修理自己的指甲,时不时地还吹一吹。

等到野人王把话说完了许久,

郑凡才一边欣赏着自己的指甲一边开口道:

“司徒毅司徒炯兄弟俩,是被我下令粪杀的。”

当初,这俩活宝,就是听了你的蛊惑,认你做了干孙子,为你做内应。

可等你入关后,是怎么对待他们的?

就跟痰盂一样,用完就嫌臭,远远地丢到一边,任其自生自灭。

“他们只是俩蠢货,伯爷怎么可能是他们。”

“说不定等过个几年,你再坐在一张桌上,和另一个人吃饭时,也会说我是个蠢货。”

郑伯爷最大的一个优点,

那就是他很有自知之明,

也就是所谓的……很有逼数。

你以为每天都很闲,闲得没事做,这真的是一种幸福?

某一定程度上来说,确实是的;

但在这个环境下,在这个位置上,抑制住自己的双手,不去实际操作,反而更为痛苦。

野人王的这顶高帽子,郑凡不打算戴。

所谓的谈判,

无非也就是这般,

一看供需关系,

郑伯爷明显是甲方爸爸,

你出条件,

我杀价。

“伯爷,小狗子在您这里,也待了一段时日了,小狗子发现,您这里,和其他地方的燕军,不同。”

“哦?哪里不同。”

“首先,伯爷您军队里,燕人很少,晋人居多,其次是蛮族,另外,很多细节方面,也有着很大的不一样。

伯爷,咱们就说一些亮堂话,您给自己的这支兵马,加的东西,有些多了。”

都是专业人士,外行只能看个热闹,但内行,往往能够一眼看出本质。

古往今来,历代王朝,很多军阀藩镇势大之后,就开始着手向自己的私军转变。

因为他清楚自己已经成了尾大不掉之势,肯定会受朝廷的针对,无论是野心滋长也好还是仅仅为了自保也罢,将军队私有化,近乎是一种本能了。

但这里不同,这盛乐军,或者叫现在的雪海军,人直接一开始就按照私军模板打造出来的!

说句夸张一点的话,那就是好像打从娘胎里出来就一门心思地想要造反一样!

对此,郑凡倒是没什么吃惊的,只是又看了看自己的指甲。

啊,

今天忽然发现,

自己的指甲好美呢。

怪不得阿铭那货很喜欢没事做就修指甲,这修的哪里是指甲,分明是享受那种装逼的感觉。

“伯爷,您需要我,我能帮您将雪原变成您脚下最忠诚的狗,为你所用,我也是一条狗,虽然我也有自己的牙,但伯爷,欲成大事者,怎么能害怕自己脚下的狗善于咬人呢?”

郑凡继续欣赏指甲,

道:

“没有你,我收拾雪原,也不难。”

“伯爷,雪原,比您想象中,要大很多。”

“再大,也是一盘散沙。”

郑凡放下了手,看着野人王;

“也是多谢谢你,你这番折腾,算是将雪原数十年来积攒的元气给折腾光了。”

“伯爷,小狗子是有用的,哪怕您瞧不上雪原的那仨瓜俩枣,但小狗子的能力,肯定也能为伯爷您创造出价值!”

“可惜了,咱俩作用冲突了。”

野人王一时没能领会这句话的意思。

但确实是这样,

野人王最擅长的是什么,是蛊惑人心。

他不是贵族出身,却能够将一个个雪原枭雄招揽到自己麾下,为了一个梦想去奋斗,最终近乎成就大业。

郑伯爷擅长什么?

不也就是这一套么。

老子自己就是“人心”专业出身的,又拉你过来,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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