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鬼同途 第33节(第4/5 页)
第一次见面,磊哥的热情让星期二以为这就是一个和念着旧情的大哥,但是,今天早晨吃的那顿饭,还有现在的电话,让星期二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你……当初到底为什么不再混了?”问出口他就有些后悔了,“不,还是当我没问……”
“没什么需要隐瞒你的。”肖九摇摇头,一开始的时候肖九没说实话,因为那时候他们毕竟不熟,但是都到现在了,还有什么可以隐瞒的?
拿着西瓜刀砍人的古惑仔是电影里对于“混混”的定义,其实这种混混也确实有,但绝对不会存在于他们这种一线的大城市之中。肖九初中时就开始跟着磊哥混,不过一开始的时候磊哥可真是不怎样,比他们大上好几岁,但还是只敢去抢初中生甚至小学生。
肖九陪他干了两次就腻了,接着他就撺掇着磊哥干了一件大事。
那时候他们学校对面的居民区里有一条胡同,胡同里边自然而然的形成了面向学生的小吃一条街,这条街当时是被一个姓王的混子管着的。肖九让磊哥干的就是大半夜的,他们把喝醉了的“王老大”套了麻袋了,当然没杀人,就只是在大冬天里把他扒了个精光,泼了一身绿颜料,吊胡同口了。
他们这些收保护费的有时候可以不要脸,但有时候还是很要脸的,比如你总不能让交钱的对象每次看见你就想起来你一身绿油油的光腚图。王老大想要混下去就得找回场子,恼羞成怒的他就要把磊哥他们几个“小瘪三”剁了。别看两边的年龄悬殊,这个早就让酒色掏光了身子的家伙,看起来挺高挺壮,实际上就是块注水肥肉。
结果他反而被磊哥开了瓢,场面上混的,见了血之后他想找警察都不行,只能灰溜溜的跑了,从此也就不知道这家伙跑到哪去了。
而这条实际上也就七八家小贩的小吃街,就是磊哥的起点。等到他混得一个月也有几千块收入的时候,就真正的“公司”看上,做了真的大哥。
“所以……你是狗头军师?”
“虽然我也有动手打人的时候,不过,这个形容词应该没错。”肖九想了想点点头。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