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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撞到枪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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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身为江西老乡,还一同在翰林院任职,加上性格方面非常接近,所以成为了至交好友。

如今刘球得罪了王振,朝野众人避之不及,周叙还依然把他的作品挂在书房。虽然在角落不太显眼的地方,但是上面却没有任何的灰尘,能看出来有经常擦拭的痕迹。

“刘大人乃真国士,希望他能有沉冤昭雪的一天。”

沈忆宸默默回了一句,刘球的自辩奏章还在自己这,只是不知道何时才有机会呈给皇帝。

“没错,永乐兄刚正不阿,直言敢谏,甚至不惜得罪阉贼,这点老夫远不如矣。”

对于这种称赞,沈忆宸表现的很谦虚,内心里面却有着一份小骄傲。这老翰林要是与自己一直说诗词方面的话题,那恐怕得把自己给说凉了。

你这跟我来讨论字画,这可是后世自己吃饭的本事,怎么可能拉垮?

俗话说得好,不要拿你的爱好来挑战我的职业,某种意义上来说,沈忆宸所展现出来的东西,就是他的职业!

一番夸赞之后,周叙甚至对沈忆宸生出了知己之心,来到自己这间书房的人不少,但可能像这位年轻后生般有共同话题的,却没有几个。

万万没想到自己快到花甲之年,还能有这么一位忘年交出现。

能看出来周叙是真的十分欣赏沈忆宸,甚至把他给当作自己人看待了。否则以官场的圆滑跟老练,是绝对不会在一个没有表明政治立场的人面前,把王振给称呼为阉贼。

万一沈忆宸权欲熏心,转身就去投靠王振,把周叙今日之言给卖了,可能会惹来杀身之祸。

不过话说回来,这也是周叙的性格如此。其实在正统八年刘球直谏《疏言十事》的时候,周叙同样置生死于度外,顶着压力向英宗皇帝慷慨上疏进谏,让他要纠正臣子过失,治理弊政等等。

不过此刻沈忆宸的目光,却被角落的一副字给吸引住了,单论字的本身并无特殊之处,也不是什么名师大家所作。

真正让沈忆宸感到意外的,是这副字的落款,上面四个小字刘永乐著。

永乐,就是刘球的字,沈忆宸真是没想到在周叙的书房里面,能看到刘球的作品。

周叙也是很快发现了沈忆宸的异样,见到对方关注点是刘球诗作,他有些语气唏嘘的说道:“永乐兄是我同乡老友,我们一起在翰林院共事多年,如今却已阴阳两隔。”

刘球与周叙都是江西人,并且还是真正的同年,都生于1392年。只不过周叙比刘球要早一届取中进士,所以在科举上刘球算晚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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