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第4/5 页)
他反驳她:“可你喜欢的那个别人已经结婚有孩子了,你们不可能的了。”
“那我也不要做你的女朋友。因为,我有点怕你。”
“怕我?为什么怕我?”纪笙笙说怕他的时候模样可爱又认真的,他是不自觉的笑着在她脑袋上揉了下,像揉小狗一样。
她眨巴下眼睛:“也许因为你是我老板?”
在墨尔本遇到纪笙笙时,纪笙笙刚刚大学毕业,全身上下都是活力,看着特舒服。舒服的让他真的挺想跟她关系更亲密一些,只能循循善诱,“我是老板,那你做老板娘不好吗?以后在公司就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了。”
她嗯一声,歪头想了好一会儿:“是很不错呢。不过,你喜欢我吗?”
他实话实说:“还好,虽不至于会喜欢的要死要活,非你不可。但,以前我可没动过让谁做我女朋友的念头,你是第一个。”顿了下,他告诉她,“我们可是很聊得来的,在一起一起努力试着喜欢上彼此不好吗?”
温景时清楚的记得,那时候在他说完后,纪笙笙托腮小女孩一样看他好久好久,问他:“你干嘛要长得这么帅,帅的让我都有点神魂颠倒了。让我有种不做你女朋友不跟你交往试试感觉会很亏呢。”
他们在一起交往了三个月,那三个月里,纪笙笙好像问过他一次:“你猜我们谁先爱上谁?”
他说:“不知道。”
她笑,特自恋的裸/露着光滑的腿跨坐在他身上:“你会先爱上我,谁让我可爱漂亮还性感了。”
嗯,时间证明,果真是他先爱上了她。
爱上了,所以对她有占有欲了,看不了她跟对她有想法的男人单独在一起。譬如,今晚。
爱上了,所以最近这一个月来,他几乎每天都会去她所在的楼层转一圈,只是因为想要看他喜欢的小女人一眼。而为了让这个小女人也注意他,再次把她迷得神魂颠倒,他很有心计的每天穿的衣服都不带重样的,把自己打扮的是要多好看就多好看。
有人说,他每天的视察工作简直是来走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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