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第3/5 页)
想到还在御书房侧厢里“忙活”的姜如松,隆庆皇帝真是肠子都悔青了,从他之前带了翎钧离开,到刚才,他们用完了午膳回去,这期间,至少也有两个时辰了,而听那厢房里面……咳,这药,果然是如姜如松说的,神医所赐的神药啊!
“回父皇的话,给儿臣施治的,是神医的弟子,如松跟父皇说……是神医送他的药,还是神医的弟子?”
翎钧自然不能让柳轻心“变成”这个给隆庆皇帝赠药的人,不然,以后……他可不想在他准备好之前,就让柳轻心跟隆庆皇帝见上,给他们日后的相守,平白增加麻烦,“若是神医的弟子,那就是给儿臣施治的那位,若是神医……那就是那位翎钧也只见过一次的隐世高人了……”
“你当时,受了多重的伤?对那位你见过一面的神医,又是个什么印象?”
隆庆皇帝想的,当然是要招揽那位能制造“神药”的隐世神医,他是当真受够了现如今的这种美人在怀,他却只能“坐怀不乱”的感觉了,要是能让他……那真是给那神医付多少的俸禄,他都是乐意至极的,“你说的那位,神医的弟子,会不会制造如松带回来的神药?”
“回父皇的话,当时儿臣是周身上下,三十余处伤口,七处腐烂,五处淤脓,再晚两天,怕就该殒命了的情景,那位神医的弟子救了儿臣回去之后,当日便给儿臣刮骨疗伤,收拾了所有伤口,至第二日天明时候,儿臣便退了高烧,伤口也开始愈合了。”
对柳轻心的医术,翎钧并不打算隐瞒,毕竟,纸里总也是包不住火的,如果将来,隆庆皇帝心血来潮的要去探望老将军夫妇,他说的不符实了,反倒容易遭他不喜,“那位神医,在儿臣于彼处养伤的第三日时候,去过一次,跟那位救了儿臣性命的,他的弟子说了几句话之后,就离开了,若要说印象的话……看样貌,该是有六七十岁,但头发,却不见半根花白,走起路来,健步如飞,比许多年轻人都利索……至于,神医的弟子会不会配制如松带回来的这种药丸,儿臣也不知晓……”
“竟是……这般重的伤口!那混蛋玩意儿,可真下得去这狠手!你可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
听翎钧说,昔日在归来帝都路上,竟是受了那么严重,几近丧命的伤,隆庆皇帝顿时便拧紧了眉头,他这辈子,最是讨厌的,就是不顾手足轻易的互相倾轧,不曾想,他还是皇子的时候需要经历,现如今,他成了皇帝,又还要看着自己的儿子们,继续折腾,“可真是多亏那神医的弟子,待……待过去年,折腾完了盐务和江南大营的事儿,朕定亲自颁旨,封赏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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