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Chapter 28(第4/5 页)
时亦南闻言,搭在桌面上的手指轻轻颤了下,但是动作很细微,没有人发现。
他早上去公司的时候想了许久,想的是关于白一尘曾经自杀过的事。
这些年来,他怕自己克制不住对白一尘的喜欢,会想要放弃华城的一切来到南城找他,所以他都刻意地不去关注有关白一尘的消息,在公司里,他的下属和同事只以为他是个严肃冷漠,不苟言笑的上司,除了曾经见证过他们恩爱程度的同学或邻居以外,没有人知道他在几年以前,有过一个相恋的男□□人。
而同学们在毕业以后就已经各奔东西,邻居们也早就在出租屋拆迁后离开了这个地方,南城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他们可能再也不会相遇,相遇了也不一定认得出彼此。
因为再深的感情,都会随着时间被冲淡——时间是一切辉煌和落寞的尽头。
时亦南知道这个道理,所以他觉得白一尘会渐渐忘了自己,毕竟他当初那样断然冷漠地离开,一个人但凡有点自尊和骨气,都会对他这个“前任”恨之入骨。
为了这样一个“前任”自杀,大部分人不会觉得白一尘足够深情,只会觉得他傻。
白一尘不是个傻的,所以时亦南觉得他应当会渐渐忘了自己的,可他却还是功成名就后选择回到了南城,来找白一尘,不是因为他有多爱白一尘,只是为了白一尘是他的初恋。
初恋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有着一种独一无二的记忆,更别提那个初恋是所有人心中白月光,朱砂痣般的存在时,有谁会放得下呢?
时亦南从小到大就没感受过多少切实的“爱”,不论是亲情还是爱情,亦或友情。他承认,白一尘是唯一一个让他感受到强烈爱意的人,那样炽热的感情,就好像他是白一尘生命里唯一的光芒,如果离开了他这束光,白一尘就会委顿在黑暗中死去。
这极大地满足了他,这也是为什么,他如此迷恋白一尘的原因。
所以他回来了,他想要继续被白一尘用那样刻骨的目光注视着。
他回来的时候完全没有头疼烦恼过白一尘会不会恨他,又或者是白一尘真的忘了他,有了新的爱人怎么办,他觉得他有足够的资本,叫白一尘重新爱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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