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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浮华 (二 下)(第5/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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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到手掌间的温度越来越凉,程名振伸出另外一只手,默默擦去鲍守信脸上的血渍。他不想再说什么了,所有的话,此刻都已经多余,鲍守信临死之前,已经表达得清清楚楚。他满足于今天的安宁日子,为此而了无遗憾。

从生到死,哪怕最后穿着五品将军的锦袍,本质上,鲍守信依旧是个草民。他的人生没有什么太高目标,什么“封侯拜将”,“马上夺取不世功名”,这些话只会在喝醉时当笑话说一说,酒醒后从不把它当真。他生于平庸,也甘于平庸。能一顿饭吃两个猪蹄就觉得无比的幸福,能看着自家的土地上禾苗茁壮成长就觉得无比的满足。当安宁生活被人毁掉之后,他不得不拿起刀来,愤而反抗。但当乱世结束后,他最希望的选择却不是追随英雄问鼎逐鹿,而是回到老婆孩子身边,继续过平平淡淡的日子。

洺州营上下,十有**都是鲍守信这类人。中原大地上,有无数生活着鲍守信。他们狡猾,贪婪,懒惰,吝啬,但他们内心深处,却从没失去过作为人类的善良本性。在志向高远者眼里,他们目光短浅得不可理喻,也不可救药。但是,他们却可以为了心中的微薄梦想,付出自己所有。

“走吧,把黄牙鲍抬回军营去!”不知道是谁低声提了一句,立刻得到了所有人的响应。王二毛上前,弯腰抬起了担架的一头。张瑾俯身,抬起了另外一头。程名振举起火把,王飞笑着用白葛盖住鲍守信的身体。大伙没有征求在场权位最高者秦王的意见,秦王李世民也没有表达任何不满。只是看了眼尉迟敬德,默默地跟在了担架之后。

像鲍守信这样的五品芝麻绿豆,李世民随手都可以扶持起一打。但今天看着一个五品芝麻绿豆死在自己面前,他的心里却深深地感到震撼。大丈夫惟愿马革裹尸而还,几乎从记事儿开始起,李世民心脏里就澎湃着一腔英雄之血。他丝毫不畏惧死亡,也不厌倦鼓角之声。无论是在两军阵前还是于另外一个战场,他都会选择勇往直前,哪怕最后功亏一篑自刎乌江,也不甘此生平庸。

然而,鲍守信的死,却让他看到了一种完全不同的人生。与他从小受到的教育以及这么多年所见所闻格格不入。如果不是妻儿都在洺州营后方的话,鲍守信会不会真的向敌人投降,李世民对此毫无把握。他觉得,对方十有**会那样做。因为在鲍守信这种人眼里,自己这个秦王恐怕不值他去死,甚至程名振也不值得他以性命相报。他活着,不为什么大义,天命。也没什么追求,仅仅是为了自己和自己的家人活得开心些,少受一些伤害而已。

如此而已!

卑微如草,庸碌如草,哪怕长得像小树一样高矮,身体内部,依旧怀着草芥的心思。这种人不堪大用,也担负不起太多重托。然而,正是一个又一个鲍守信,托起了整个中原!

想到这儿,李世民看向洺州将士的目光越发柔和起来。他终于有点理解程名振的选择了。今后不会再嫉恨,即便没有鲍守信舍命相救这一层关系,也不会嫉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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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悍女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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