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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娘美如玉 第10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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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十二年沙场之后,沈归第一次直观体会宿命与轮回。她的家,她的国,她本该拥有的一切,他也曾参与了那场毁灭,天真,单纯,本该锦衣玉食的公主落于农家,笑着拣起她人生中第一枚安生立命的顶针,还是经自他的手。

出村子的时候,他与安敞自垭口而上,要往深山中去。她就站在垭口,笑望着他与安敞,他经过时,低声说:“货郎,山后那林子里,瞧见否,两棵红彬相夹的地方便是正道,出去再绕两里路就能到柏香外埠的。”

在他们回头,经过她身边时又说道:“货郎走乡串户,无论那一村那一户的孩子妇人们,都是极盼望你们来的。往后你们可还来否?”

安敞止了步,粗声道:“来,自然来!”

两人挑着货担翻过垭口,爬过那道深沟,老老实实自两棵红彬相夹的地方走过,安敞在前,一脚就踩到了一个兽夹之中。

张狂,孤高自许,不奉上级,这些,也许赵钰无二。所以六年后,他被当朝文臣们栽赃陷害,最后愤而落草。恰那时,他寻到一些线索,知道辽亡帝的遗孤,契丹王朝最后一位公主在柏香镇。

那是他与安敞于绝境中忽而生出的良机,可以叫他们从此另立山头,自封为王。天大地大老子最大,不必去逢迎那些虚以尾蛇的文臣,不必眼看敌人扑上来,却仍还眼巴巴要等京中的御旨才能开战。

千里迢迢追到柏香镇,再追到陈家村,那种小小村落,方圆十几里之内人人见面都能数对方的老底,对于祖上八代清楚的不能再清楚的地方,陌生人自然不好进村。他与安敞末路穷途,扮作两个货郎进了村子,头戴烂毡帽,披着烂褛衣,一路进了村头麦场。

那年如玉才十二岁,在陈安实的背上趴着。两只小手环着陈安实的脖子,只一眼,他便认出那是他十四岁那年,于行军途中所见过的,元妃所生的公主。

柏香镇陈氏一族的妇人们,族规禁令不准出村,所以比任何地方都希罕货郎,一众妇人将他与安敞被围在中间,半路劫来的货担上还有前任货郎身上死时溅上的血迹。

当他跃上树梢时,山的这一边,她手中晃着一缕白棉线,那白绵线上沾了货郎的血,所以叫他藏匿到了货担下面,谁知她竟翻了出来。

沈归忽而就省悟过来,她长在柏香镇,而柏香镇的货郎,她自幼熟识无比。那血迹叫她推断出他们杀了原来的货郎,抢了这货担过来。于是,她将他俩诓到兽夹之中,要安敞吃那兽夹一痛。

本来,他从未想过打扰如玉的生活。陈家村也许苦寒,也许有很多不便,但放之于大环境中,那是个安全而又舒适的避风港,而陈安实,是个难得又志气又本分的男孩子。彼此心怀着爱意的年青男女,平凡而又幸福的一生,会是如玉最终的归宿。

他在月光下看那年青的男孩背着本该锦衣玉食的小公主转了一圈又一圈,从前山到后山,从皮梁到红陈寺的旧址。

陈安实笑着问如玉:“想买什么,胭脂还是水粉,你随便挑,我都替你买得。”

她穿着一双黑绒面的布鞋,于一众土黄黑的乡民中间,才十二岁的小姑娘,用美来形容也是亵渎,她是饶水河畔的天之神女,是天帝的女儿,单纯温善如鹿一双眼睛牢盯着他,穿过人群向他走来。

货担上那劣质的胭脂水粉,她一样样摸过,最后拣了一只顶针,套在拇指上试了试,又选了一把锥子,伸出玉白的指尖蹭了蹭,最后翻到一包黑油纸包着的银针,总共选了这几样。

人群中有个妇人笑着说:“瞧瞧,柏香镇来的娇小姐要学着作针线了,连柏香镇的娇小姐都能呆得,你们可不能再嫌咱们这陈家村苦寒了。”

如玉笑了笑,将那只顶针套在细细的食指上空晃着,转身对陈家实说:“哥哥你瞧,比戒指还好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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