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江舟谈玄 5(第2/5 页)
而儒家孔子崇尚的是周公的治国理念,周公的治国理念就是西周那一套井田制和世袭世禄,这个治国法规叫《周礼》,被明确的写在铜鼎上。因此看似追古的道家却是改革派,看似追今的孔孟却是保守派。
在春秋战国百家争鸣中,道家率先崛起,甚至包括法家,也属于道家的一部分,属于道家的极左派,司马迁在《史记》中要把韩非子归入黄老之士。
而儒家是从荀子改革之后才从保守派转向改革派。在儒家的历史上曾经有两次方向性的改革。第一次起自荀子,他首先肯定了天道有常,不已桀存,不已纣亡;圣人可以不知天。进一步强调人服从社会,推出法后王,将法引入儒学,使儒学支持的方向发生截然不同的改变。由直接支持地方诸侯,间接支持中央改变为直接支持中央专制。
社会在向东走,而儒学所持的政治理论,是要维护西周的政治体制。这使其产生了‘方向性’的大错误,给儒学带来不可逆转的颓势。而在理论上改变这一颓势的是荀子,荀子在仁义的基础上,并举礼法。尤其是其“法后王”的理论,‘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不慕往,不闵来’,‘当时则动,物至而应,事起而辨,治乱可否,昭然明矣!’使儒学的最终思想产生方向性的转变。儒学从反对改革者,一举成为改革的先锋。
“天人相分”荀子认为自然界和人类各有自己的规律和职分。天道不能干预人道,天归天,人归人,故言天人相分不言合。治乱吉凶,在人而不在天。并且天人各有不同的职能,“天能生物,不能辨物,地能载人,不能治人”(《礼论》)“天有其时,地有其才,人有其治”(《天论》)
荀子将法引入儒家,并不是对道家的抄袭,而是赋予“法”真正的意义。
西汉时,曾经有一位官员向窦太后说,他崇尚法家,应以法家理念治理国家。窦太后马上就给他一把匕首,命人把他扔进野猪圈里,和一头凶残的野猪拼命。当这名大臣浑身是伤的从野猪圈爬出后,窦太后告诉他,我规定汉朝的律法就是让崇尚法家的人去和野猪拼命。窦太后如果把这一做法定为一条法律,这并不妨碍法家的原则,这件事深刻揭露了法家的缺陷,法必有心,法上必有法。如果希特勒规定谁骂他一句就拉出去枪毙,您认为这样的法律妥当吗?
所以,荀子将法引进儒学,把服从社会规律作为法的心,是儒学的一次重大改革,和道家没有什么关系。道家强调“道生法”。如果一条小船载五个人就会沉到水里,就法定不允许第五个人上船。
荀子改革了儒学,是因为他所处的时期已经是改革的后半期,人们都看清了井田制和世袭世禄被替代是不可逆转的。儒学必须产生方向性变革,才能更适应新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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