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黄蜂刺(第5/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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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赴荒野交易地,每辆马车都有一个车把式随行,只要把人送到,车行并没有保护的责任,如果路遇劫匪,只要不插手管事,车把式基本能保得平安。
但采买不同,东家花钱请了你,护货之责还是有的,如果把货丢了,自己却全须全尾毫发无伤的回去,那就免不了有串通贼伙坑害东家的嫌疑。
所以遭了贼,即便是抵挡不住,挂些彩回去也算是给了东家一个交待。
血淋淋的伤口在那摆着,老子尽力了,还是敌不住,对得起拿的那些工钱!东家多半也只能自认倒霉,不会再说什么。
穷乡僻壤之地,难寻大富大贵之家,一边是混碗饭吃的苦哈哈,一边是狗急跳墙的穷措大,大家半斤对八两各有各的苦,彼此心知肚明,就会有一个很微妙的平衡关系,既没仇也没怨,都别把人往死里面逼,所谓光棍打九九不打加一,这就成了所谓的江湖规矩,血流几步不鲜见,丢几两皮肉也正常,伤人致死致残的情形却是不多。
可恒升货栈这一回,三个采买都伤筋动骨暂且不说,就连安顺车行也折损了人手,据他们讲,一起遭贼的单帮客更是有人直接殒命在当场,这帮马贼手底下无所禁忌,明显是凶狠了许多。
“疤爷,就算咱真能碰上马贼,没准儿看见您就不敢出来了呢,掌柜的都说了,您的名号响亮,跟着您准保出不了岔子。”
虽然有些奉承的意思,但冯三也确实说过老疤的本事,还是信得过他,不然也不会让两个新采买都跟着他走。
老疤苦笑,带动得面上的伤痕折皱的如同老树皮,“名声?能当饭吃吗?瓦罐不离井上破,名声能立也就能倒,你呀,放机灵些吃不了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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