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明初搞慈善 第174节(第5/5 页)
最新其他小说小说:
天涯过客、
命运之门、
马普尔小姐最后的案件、
撒旦的情歌、
爱的重量、
母亲的女儿、
意外来客、
未完成的肖像、
烟囱别墅之谜、
人性记录、
底牌、
帷幕、
沉默的证人、
第三个女郎、
阳光下的罪恶、
斯泰尔斯庄园奇案、
顺水推舟、
高尔夫球场命案、
长夜、
大象的证词、
宋石昭露出一个笑容,脸上褶子都挤在了一起。
——
很快,吴长青便来请教林渊了。
“宋相说要废除姬妾。”吴长青不明白,“废除了,他们就能不养小的?”
林渊:“不能。”
吴长青松了口气:“那废了也没意义。”
林渊笑道:“律法上不能有妾,他们愿意养女人那是他们的事,官员抓住一个私下养女人的就革职,百姓不管。”
吴长青懂了,这又是管官的。
当官可真是倒霉。
林渊:“他们要是能瞒住所有人,那也算是本事。”
这条律法的用处是不再保障姬妾的权益,也就是说,她们除了钱以外得不到任何地位,不被社会承认,虽然孩子依旧留有继承权,但她们自己无法靠这个改变自己的自身阶级。
随着社会平定,经济复苏,这一律法可以让很多女性不再选择去做妾。
而官员不能纳妾,私下纳妾被抓住了就要革职。
商人更没有纳妾的资格。
但根除是不可能的,现代没有妾这个说法,但二奶小三也层出不穷。
只要男人有钱,女人想要钱,就禁不住。
可律法不会保护她们。
吴长青又问:“宋先生说,不能有出妻,只能有和离。”
林渊拍了把大腿,笑道:“知朕者,宋石昭是也!”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