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逛街(第4/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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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的确是一个奇怪的中队长,别的中队长平时要不是在自己的住处修炼或者快活,要不是就去男爵或者别的中队长那里走动,只有洛克仿佛无所事事,整天要不是在街面上和下层士兵厮混,要不就是瞎转悠。
用杰尔森的话说就是“洛克毕竟还年轻,没有适应中队长应有的生活。”
用索隆少爷的话说就是“洛克喜欢热闹。”
但只有约夏克大叔说得最准“洛克在用自己的能力发展。”这话说的太邪乎,听过的人没几个明白。
洛克常年累月在外,十四岁就在死人堆里打滚,他比谁都想过上好日子,比谁都想享受。但常年的生不由己,给了他深深的忧患意识。他想尽一切的发展自己。
其余中队长选择向上,向上爬,拉拢同级别的,攀附更高级的。而洛克虽然也懂这些,但以前毕竟很少接触,还没有适应这种状态。但他没有气馁,而是选择了另一条道路。
他相信,现在就能是小队长人,将来再差也不会混的太惨,现在对自己没用,将来呢?不要否定任何一个人的价值。
所以他与非自己中队的小队长打成一片,甚至与喀什尔男爵手下的小队长也有几个好交情。所以他选择他们营没人看得上眼的吉萨镇的黑势力,现在虽然能孝敬的钱比较少,将来呢?吉萨镇是过往交通要道,他不信这个小镇会发展不起来。
“出来随便看看。”洛克搂着夏茜的腰肢说道。
“这就是嫂子吧?洛克大哥你有眼光。”西恩说完,朝后面的一商队伙计喊到,“达克,你小子昨天收的那个银镯子呢?拿出来给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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