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手遮天 第76节(第3/5 页)
谢景衣见她默认了,认真的点了点头。
吴老夫人叹了口气,她这宅院里,伺候的人少,除了那守门的小童,就只有几个婆子,远远的也没有人进来。
来了京城这么许多年,她也还是不习惯有人伺候的生活。
愣神了好一会儿,她方才看了谢景衣一眼,“千头万绪,我也不知道从何说起。这么些年了,我大概只有抱你阿爹出府的时候,勇敢了那么一次,之后,便一直像是一只缩头乌龟一般,躲在这里。”
“算一算,自打那日被沉塘之后,我这双脚,就再也没有踏进过东京城的大门。”
“我不知道你有什么底气来查这些,但是我想劝你一句,莫要鸡蛋碰石头,活着便是最大的幸运了。你不知道,平凡的百姓,在面对那些贵人的时候,有多么的脆弱与无力。”
“我啊,眼睁睁的看着我最亲的人,在她最美好的年纪,就这样死在了那不见天日的吃人乡里。”
“若是可以回到一开始的时候,那我绝对不会在那个午后,拉着她们两个去河边摘桑葚。那么我们三人,都会在家乡里,嫁给一个寻常的老实人,儿孙满堂,平凡的渡过一生。”
第145章 过去(一)
那是让游云,永生难忘的一个午后。
天热得要命,知了在树上叫个不停,村里的大人们都歇了晌。
便是村尾住着的夫子,也抗不过困顿,草草的用了饭,拿着一柄又黄又旧的折扇,扇着风躺在竹床上睡了过去。
这是村中唯一的夫子,虽然他不过是个一辈子都难以寸进的老秀才,但光凭着他能读书识字,便是这村中除了族长同里正外,最让人尊敬的人。
更让人肃然起敬的是,他给自己的女儿取了两个十分有学问的名字,春华与游云,比起村中那十个囡囡,八个梅花杏花桃花,这简直是一骑绝乘的,仙子一般的存在。
其中那春华生得一副好相貌,是十里八乡最美的小娘子,十个儿郎中,有九个,都是想要娶春华的。
游云容姿凡凡,远逊色于姐姐,但彼时她年纪尚小,比起美貌,还是小河边的桑葚更加吸引人。
村中桑树多,桑树原本不是什么稀罕玩意儿,可架不住游云嘴馋,嘴中不嚼吧点什么,那就不得劲儿。
趁着村中人歇了,她拽了长姐春华,又拉了打小儿穿着开裆裤一起玩耍的杜二娘,一道儿偷偷的出去耍。
村里安静得很,屠夫家的大黄狗见有人来了,迅速的站了起身,见是熟悉的人,又眯了眯眼,继续躺下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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