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章 又是一年不稳事(第2/5 页)
这话其实比喻极其到位,刘宏自然明白,只是宦官们早就盯上了这块肥肉,如何肯让皇帝取消这份命令呢?因此,他们弹劾攻击陆康,说他援引亡国的例子,来比喻圣明的皇帝,是犯了亵渎皇帝的“大不敬”的罪过,而刘宏一听,当即震怒,命令用囚车将陆康押送到廷尉监狱受审。若非火来侍御史刘岱上书为他辩解,陆康才未被处死,放逐还乡,否则指不定得出什么事情来。
至于征收税赋的事情,刘宏和宦官自然也没落下,朝廷又下诏让各州、郡向朝廷进献木材及纹理美观的石料,分批送往京师雒阳,兴建宫殿。
在这期间,宦官们在验收时,百般挑剔,对认为不合格的,强迫州、郡官贱卖,价格仅为原价的十分之一。而各州、郡不能完成定额,于是重新购买木材,偏偏那些审核的宦官们仍是百般挑剔,不肯立即接收,致使运来的木材都堆积在一起朽坏了,宫殿则连年未能修成。与此同时,各地不少花钱从西邸买官来的刺史、太守,更是利用这机会私自增加百姓赋税,从中贪污,人民怨叹哀鸣。
可是,尽管如此,偏偏事情的始作俑者,只是想修建一些受损的宫殿的刘宏,却为此赔上了更坏的名声。然而,最终的结果却是,皇宫需要的木料和石料,总是数量不够,一直没有修建完成。
没有木料和石料,刘宏只能命令西园里,他的心腹卫士分别到各州、郡去督促,这些人恐吓惊拢州郡官吏,同时收受大量贿赂。要求那些刺史、二千石官员以及茂才、孝廉在升迁和赴任时,都要交纳“助军”和“修宫”钱。
这两个名目的钱,当然就是刘宏变本加厉索财的原因,其中,大郡的太守,通常要交二三千万钱,其余的依官职等级不同而有差别。凡是新委任的官员,都要先去西园议定应交纳的钱数,然后方能赴任。
大多数人对此,采取了认同,反正交了钱后,去任上贪污一些,总会赚回这些本钱。只是,总有人不认同,比如有些清廉之士,见到皇帝主动索贿,直接请求辞职不去,不过最终还是被逼迫上任、交钱。
这期间,河内人司马直刚刚被任命为钜鹿太守,因他平素有清谦之称,故将他应交的数额减少三百万。司马直接到诏书后,怅然长叹,说:“为民父母而反割剥百姓以称时求,吾不忍也。”随后,司马直借口有病而辞职,不过未获批准,而在赴任途中,他走到孟津,上书极为详细直率地陈述了当时的各种弊政,然后服毒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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