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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雾之森 121 憎恶领主VS丛林狼后!(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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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吸一口气,周风开始拉着曾一可慢慢后退。狼后的战斗力极其可怕,虽然他的力量远逊于憎恶领主,但它的速度却是快的可怕。整整超过了五倍音速的速度,这样的速度再配合它的力量和各种技能绝对是个极其难缠的对象。而最重要的是,这还是周风第一次从怪物的资料中看到“备注2”的提示。由此可见,那丛林狼王绝对会比丛林狼后还要强大得多。就算他能够击杀丛林狼后,但如果因此而彻底激怒了丛林狼王,那别说到时候人族基地能否承受得住狼族的复仇,就算能够承受得住以阿萨莫德的性格也绝对会把周风给交出去,以免受到兽族和不死族的两面夹攻。

所以这丛林狼后根本就是个杀不得的对象,哪怕光它的皮毛就价值五万晶钻,但也依旧无法阻止周风撤退的想法。

值得庆幸的是丛林狼后并没有把周风和曾一可两个三阶人族放在眼里,此刻它正慢慢地踱着步子围绕憎恶领主转圈,并不断发出警告的咆哮。三阶领主级虽然不如四阶精英级,但憎恶领主却是个极其例外的存在,毕竟他的力量实际上早已超越四阶瓶颈,如果不是速度成为了他的硬伤,那他也早已进阶四阶了。而以憎恶领主现在的力量,一旦他击中丛林狼后,那么丛林狼后也绝对不会好受。所以丛林狼后尽管已经决定击杀憎恶领主,但它却依旧保持着耐心,寻找机会。

吼!

徘徊了片刻之后,丛林狼后终于确定自己看清了憎恶领主的虚实,然后张开大嘴咆哮了起来。而随着丛林狼后的咆哮,一道璀璨的白芒也骤然从它大张的嘴中闪现,然后激射而出,重重的轰击在了憎恶领主的身上。

身长:6m

力量:150000kg

最大爪力:300000kg

速度:1800m/S

技能:狼噬,无视地形,超凡顺滑,狼啸弹,狼影。

轰!

注:迷雾之森的土著生物,狼族狼王的伴侣,拥有极其强大的战斗力。速度惊人,不可捉摸。

备注:狼后皮毛是地精商店的回收精品之一,价值50000晶钻。

备注2:击杀狼后将会引起狼王的怒火,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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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恐怖的敌人...我们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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