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第2/5 页)
待那少年妇人去得远了。朱明方才回头,色迷迷地问张婆道:“这位小娘子是何人,已婚否?”
张婆答道:“这位娘子是我家王四之妻,官人虽有意,无奈她已嫁人。”
朱明本来生性轻浮,举止放荡,平时说话又喜调笑,此时便信口开河地说:“王四我认识,他不过是个贩卖木耳的小,我和他也有过几次交易,不想他的妻子竟有如此美色,正可谓鲜花插在粪堆上。我以巨万之资,求此妇人,想来当易如反掌。你为我将此意告之王四,若王四将此妇人让于我,我当予其重金。此事若成,我亦有重金谢你。”
张婆听了也半真半假地调笑道:“王四甚爱其妻,让于你定然不肯,你若坚欲夺其妻,唯有将王四杀死。你如能将王四杀死,我必能为你娶此妇人。”
朱明当即点头应允道:“好,一言为定。我必杀王四,你必为我谋其妻。”
一个多月后,王四到外地贩卖木耳,但久久不归。王四之妻十分着急,让人到处打听。
一日,忽有某村地保,将一用牛车拉至县衙前。升堂,经过一番勘验,认定此尸身是茉莉街石榴巷贩木耳的王四,被人以重物击中头部而死。当即令人唤来王四之妻细辨,果然不差。
于是又令衙役及当地地保对此案细细查访。
查访之中,地保想起巷中以说媒为生的张婆平日里走街串巷见多识广,又巧嘴花舌好搭人说话,心想也许她听到过什么动静,于是便请差官将她带到县衙讯问。
张婆尽管平素里干那些没正经的事儿显得颇为精细,但未曾上过公堂。这一上大堂,腿登时软了。县令一问,先有些慌张。
张婆问得急了,想起那日与朱明的戏言,便一五一十地招了出来。
县令听了,心想这虽然是二人戏言,但非儿戏,且命案重大,也不可不当真来查办。又因几日来访拿毫无结果,便将朱明拘到县衙。
县令升堂一间,朱明连说绝无杀人之事。动刑一问,朱明仍不肯招,只承认自己与张婆戏言,聊为一笑,并无杀人之心,更无杀人之事。
县令问不到答案,无奈,只得退堂,将朱明暂收牢中,待后面再审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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